中标公示 |
工程项目名称 | 盘县中心城区2013年土地收储项目施工 |
招 标 人 | 盘县盘州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 | 2015年 6 月 19 日上午9:30分 |
开标地点 |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渝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技术分 | 14.66 |
商务分 | 76.99 |
总 分 | 91.65 |
项目负责人 | 黄焱彬 |
报 价(万元) | 8157.025598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三都水族自治县永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技术分 | 10.78 |
商务分 | 77.45 |
总 分 | 88.23 |
项目负责人 | 姚兴友 |
报 价(万元) | 8155.317787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黔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技术分 | 11.2 |
商务分 | 76.99 |
总 分 | 88.19 |
项目负责人 | 刘廷海 |
报 价(万元) | 8156.595656 |
公 示 期 | 2015年 6 月 19 日 | 至2015年 6 月 24 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4)相关请求及主张;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