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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者相镇初级中学建设项目——学生宿舍及食堂中标公示

点击:32次 日期:2015-06-13 15:39:15.0

 

             
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名称 贞丰县者相镇初级中学建设项目——学生宿舍及食堂(施工招标)
招标人 贞丰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 贵州环水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06月11日 09:00:00
开标地点 黔 西 南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公司名称: 贵州方程建筑总公司 总分: 82.92
项目经理或首席设计师或项目总监 余跃甫
投标报价 5280166.12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正安县城西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添秀家园A、A1座(26#地)
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司名称: 兴仁县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 82.30
项目经理或首席设计师或项目总监 王广盛
投标报价 5250986.54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兴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综合楼工程、兴仁县宏达综合楼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公司名称: 黔西南州鑫海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总分: 82.26
项目经理或首席设计师或项目总监 唐安友
投标报价 5216000.00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安龙县新安镇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综合楼工程、盘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公示期 2015年06月12日 2015年06月15日
公示说明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电话: 0859-6611543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监督部门 贞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监督部门电话: 0859-66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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