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人民法院2014、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
点击:42次 日期:2015-06-05 00:15:04.0 |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野县人民法院委托,就新野县人民法院2014、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野县人民法院2014、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
项目编号:XYGGZY-2015-041
二、招标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电子显示屏30m2、柜机空调20台、液晶电视机23台;
第二标段:彩色激光打印机20台、A3打印复印一体机10台、台式电脑74台、电子执法记录仪30个;
第三标段:轿车5辆;
第四标段:电动伸缩门30米;
第五标段:档案密集架2列;
以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4月15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6月2日
评标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杨子宛、崔双龙、李崇明、蔡书云、范辛亚
五、中标结果:
第一标段:
本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此标段废标。
第二标段:
本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此标段废标。
第三标段:
中标人:南阳市弘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99200.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第四标段: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此标段流标。
第五标段:
中标人:南阳市瑞鑫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0000.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六、评标结果公示:
本项目中标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新野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庄先生
电 话:13598261187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女士
电 话:0377-61167899 18537798325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