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县纵一路、纵二路、纵三路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 |
点击:69次 日期:2015-06-04 13:47:22.0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务川县纵一路、纵二路、纵三路工程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 | ||
招 标 人 |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年6月4日上午9:00分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珠海路万豪国际A1栋2802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遵义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夏欢 | ||
工程计价 | 《贵州省五部计价定额(2004版)》不上浮不下浮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有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遵义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 ||
项目经理 | 韩刚 | ||
工程计价 | 《贵州省五部计价定额(2004版)》不上浮不下浮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有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鑫前(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余光建 | ||
工程计价 | 《贵州省五部计价定额(2004版)》不上浮不下浮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有 | ||
公 示 期 | 2015年 6月 4 日 | 至 | 2015年 6 月 8 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 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 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