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县平正乡卫生院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
点击:34次 日期:2015-05-29 13:16:10.0 |
遵义县平正乡卫生院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
中 标 公 示
工程名称 | 遵义县平正乡卫生院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 | ||
招 标 人 | 遵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代理机构 | 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年5月28日14时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安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 |||
商务分:64.92 总分:90.11 | |||
项目经理:何仕海 | |||
报价:2198566.8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金宏源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 ||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 |||
商务分:64.78 总分: 85.40 | |||
项目经理:陈斌 | |||
报价:2192732.06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江西省乐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 |||
商务分:64.97 总分: 84.89 | |||
项目经理: 章鸣华 | |||
报价:2198001.63元 | |||
公示期 | 2015年 5月 29 日至 5月31 日 | ||
公 示 说 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二○一五年 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