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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45店韩线郯薛路口至微山界段大修工程施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点击:76次 日期:2011-10-12 00:00:00.0

S245店韩线郯薛路口至微山界段大修工程施工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S245店韩线郯薛路口至微山界段大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已经完成评标工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投标单位评审得分:

合同段

单位名称

评分

01

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

99.61

滕州市远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99.53

济宁鲁南公路工程公司

99.45

枣庄市阳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99.30

02

滕州市远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100.00

济宁鲁南公路工程公司

99.94

枣庄市阳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99.91

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

99.89

二、中标候选人:

合同段

候选人顺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单位:元)

01

第一中标候选人

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

24551217.93

第二中标候选人

滕州市远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4570306.58

第三中标候选人

济宁鲁南公路工程公司

24590103.61

02

第一中标候选人

滕州市远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5666077.69

第二中标候选人

济宁鲁南公路工程公司

25682234.94

第三中标候选人

枣庄市阳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25620908.14

三、废标情况:

合同段

单位名称

废标原因

本次招标没有废标情况!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为2011年10月13日至2011年10月20日。在公示期间内,各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均可向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或招标人反映或举报有关情况,招标人将据此进行核查。投诉材料应当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2004〕第11号令)规定的投诉及公示截止日后的举报将不予受理。 

招 标 人:枣庄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电话:0632-8999033
监督机关: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监督电话:0531-85693078    0531-85693058


201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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