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关河大桥加固拓宽工程及施工便道硬化工程(第二次)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
点击:51次 日期:2015-05-07 14:59:02.0 |
(公示期:2015年 5 月 4 日――2015年 5 月 6 日)
项 目 名 称 |
黔江区关河大桥加固拓宽工程及施工便道硬化工程(第二次) | ||||
招标公告编号 |
053824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13996953136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3896416156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纳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公路养护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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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中 标 人 |
重庆纳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万元) |
411.8973 | ||
工商注册号 |
500106000009013 |
组织机构代码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区发改委 |
联系电话 |
023-79240410 | ||
区监察局 |
023-79224573 | ||||
招标人: 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委员会 2015年 5 月 4 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 5 月 4 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