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2014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3标段施工 |
点击:50次 日期:2015-04-30 23:26:39.0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习水县2014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3标段施工 | ||
招 标 人 | 习水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年4月29日10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惠仁酒店2楼会议室遵义市人民路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遵义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总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唐吉华 | ||
报 价 | 4247560.95元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朱前成 | ||
报 价 | 4261194.36元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张永霞 | ||
报价 | 4260802.73元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公 示 期 | 2015.4.30 | 至 | 2015.5.5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