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县叶大乡污水处理厂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
点击:53次 日期:2015-04-08 13:28:42.0 |
一、招标概况
郧县叶大乡污水处理厂工程 于 2015 年1 月 29日在 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2015 年4 月 7日在 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 2015年4 月7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郧县叶大乡污水处理厂工程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一标段 | |||||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湖北恒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楚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490.84万元 | 491.48万元 | 491.82万元 | ||
最高限价 | 491.85万元 | ||||
评 标 价 | 481.62万元 | ||||
质量目标 (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 | 150天 | 150天 | 150天 | ||
投标人资质证书 | 市政叁级 | 市政贰级 | 市政叁级 |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 | 张慧娟 建造师、市政、贰级 01003069 | 张志兵 建造师、、贰级 018899 | 郭雷 建造师、、贰级 00405273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5年4月8日9:30时至2015年4月11日9:30时(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深圳市深港产学研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十堰市张湾区朝阳北路12号
联系人: 贺智彦
电话(传真): 0719-869746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地 址: 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东岳路1号
联系人: 唐新
电话(传真): 0719-8686832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郧县城关镇城北东路9号,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6楼)
联系人: 龚 军
电话(传真): 0719-7228333
深圳市深港产学研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