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东站交通枢纽东广场综合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一体化招标 |
点击:40次 日期:2015-04-03 12:14:35.0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市东站交通枢纽东广场综合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一体化招标 | ||
招 标 人 | 遵义市新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咨询机构 | 贵州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年3月30日 9:00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
首席注册建筑师 | 薄文 | ||
报 价 | 3736500.00元 | ||
总 分 | 84.88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首席注册建筑师 | 陈学民 | ||
报 价 | 3758713.00元 | ||
总 分 | 44.53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
首席注册建筑师 | 张展 | ||
报 价 | 3749000.00元 | ||
总 分 | 36.93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公 示 期 | 2015年4月3日 | 至 | 2015年4月8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