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县红岩背林场农村福利院办公综合楼及院民楼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
点击:77次 日期:2015-03-30 14:51:42.0 |
一、招标概况
郧县红岩背林场农村福利院办公综合楼及院民楼工程于2015年2月12日在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资格预审公告,2015年3月30日在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15年3月30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国营十堰市郧阳区红岩背林场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郧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红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万元) | 495.23 | 498.05 | 497.56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评标价(万元) | 487.01 | ||
投标人资质证书 | 房建贰级 | 房建贰级 | 房建壹级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 | 聂志勇 贰级建造师 建筑专业 鄂242121322592 | 金志国 贰级建造师 建筑专业 鄂242121221994 | 李 鹏 壹级建造师 建筑专业 鄂142131311973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5年3月30日15时至2015年4月2日15时(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国营十堰市郧阳区红岩背林场
地 址:十堰市郧阳区红岩背林场东沟村五组
联系人:肖杨群
电 话:13657192566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人民中路2号
联系人:刘思麟
电 话:0719-8216662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城北东路9号,(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6楼)
联系人:龚 军
电 话: 0719-7228333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