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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盘江镇2014年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十七标段中标公示

点击:66次 日期:2015-03-23 19:47:49.0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盘县盘江镇2014年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十七标段
招 标 人
盘县盘江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3月18日
开标地点
贵州省盘县工程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智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82.83
商务分
100.00
总 分
100.00
项目负责人
潘兴维
报 价(元)
主排水沟:179.70元/米,C25混凝土:379.60/立方米,人工挖土方:39.50元/立方米,房屋立面改造:54.70元/平方米,砖混屋顶斜屋面(女儿墙):239.40元/米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81.50
商务分
99.44
总 分
99.44
项目负责人
张建
报 价(元)
主排水沟:179.60元/米,C25混凝土:379.50元/立方米,人工挖土方:39.40/立方米,房屋立面改造:54.60元/平方米,砖混屋顶斜屋面(女儿墙):239.30元/米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安市立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83.17
商务分
98.88
总 分
98.88
项目负责人
汪建华
报 价(元)
主排水沟:179.80元/米,C25混凝土:379.70元/立方米,人工挖土方:39.60元/立方米,房屋立面改造:54.80元/平方米,砖混屋顶斜屋面(女儿墙):239.50元/米
公 示 期
2015年3月23日
2015年3月25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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