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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县海坪至野鸡坪公路工程更正后的中标公示

点击:62次 日期:2015-03-16 21:01:19.0

更正后的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水城县海坪至野鸡坪公路工程
招 标 人 六盘水野玉海山地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 甘肃三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3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注 我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在网上发布的“水城县海坪至野鸡坪公路工程”中标公示,由于我们的失误,将三家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弄错,现予以更正。
更正后的报价如下,分别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遵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 13.17
商务分  68.03
总  分 81.2
项目负责人 李毅
报 价(万元) 3667.4760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9.43
商务分  67.83
总  分 77.26
项目负责人 李宗武
报 价(万元) 3733.4516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海宇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分 8.77
商务分  67.56
总  分 76.33
项目负责人 王荣
报 价(万元) 3730.7376 
公 示 期 2015-3-16 2015-3-18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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