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县刘洞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
点击:86次 日期:2015-03-10 22:20:15.0 |
一、招标概况
郧县刘洞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于 2015 年02月10日在 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招标公告, 2015 年 03月 10日在 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并于 2015 年 03 月 10 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深圳市深港产学研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禹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十堰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至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546.68万元 | 547.27万元 | 547.17万元 |
最高限价 | 547.4938万元 | ||
评 标 价 | 525.33万元 | ||
质量目标(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 | 150天 | 150天 | 150天 |
投标人资质证书 | 市政叁级 | 市政叁级 | 市政壹级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 | 赵忠杰、建造师、 市政、二级、 鄂242131431115 | 王海荣、建造师、 市政、二级、 鄂242111116652 | 蔡菁、建造师、 市政、一级、 鄂142060800562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5年03月10日17时至2015年03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深圳市深港产学研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十堰市朝阳北路12号
联系人: 贺智彦
电话(传真): 0719-8697468
2、招标代理机构: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郧阳区城关镇
联系人: 小 彭
电话(传真): 0719-7223940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
管理局
地 址:(郧阳区城关镇城北东路9号,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
楼6楼)
联系人: 龚 军
电话(传真): 0719-7228333
深圳市深港产学研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3 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