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中 标 公 示 |
工程项目名称 | 普安县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 |
招标人 | 普安县民政局 |
代理机构 | 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 | 2015年02月27日 09:00:00 |
开标地点 | 黔 西 南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黔西南州恒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总分: | 88.40 |
项目经理或首席设计师或项目总监 | 彭柱军 |
投标报价 | 2481888.18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博泰.水韵天颐小区建设项目及附属工程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黔西南州鑫海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 总分: | 86.59 |
项目经理或首席设计师或项目总监 | 唐安友 |
投标报价 | 2479800.00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安龙县新安镇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综合楼工程和贞丰县鲁贡中学教师公租房建设项目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贵州恒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总分: | 85.53 |
项目经理或首席设计师或项目总监 | 曹世林 |
投标报价 | 2477000.00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沿海公安小区商住楼 |
公示期 | 2015年02月27日 | 至 | 2015年03月02日 |
公示说明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
招标人电话: | 13885976359 |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监督部门 | 普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部门电话: | 13885907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