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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先锋环宇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丰县火车东站派出所办案区中央空调及通风设备采购项目的预中标结果公示

点击:83次 日期:2015-02-28 12:25:05.0

北京先锋环宇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丰县火车东站派出所办案区中央空调及通风设备采购项目的

预中标结果公示

北京先锋环宇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南丰县公安局的委托,经有关部门批准,就南丰县火车东站派出所办案区中央空调及通风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BJXF2014-FZ-0005-1)进行了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于2015227930分在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定预中标结果如下:

 

项目编号

采购货物

数量

预中标单位

金额

(元人民币)

BJXF2014-FZ-0005-1

中央空调及通风设备

1

南丰县恒鼎节能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350655.00

(大写:叁拾伍万零陆佰伍拾伍元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柒个工作日内若无异议,将向预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采购单位:南丰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联系人:丁洁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67943456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抚州市学府路125

                            

                       

 

 

 北京先锋环宇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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