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县柳陂镇郧阳岛西区拆迁安置房工程监理评标结果公示 |
点击:61次 日期:2015-02-24 20:00:37.0 |
一、招标概况
郧县柳陂镇郧阳岛西区拆迁安置房工程监理 于 2014 年12月 03 日在 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招标公告, 2015 年 01 月 19 日在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并于 2015 年 01 月19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人民政府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标段号 | |||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武汉科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湖北环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兴建设湖北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费率) | 0.8% | 0.79% | 0.8% |
最高限价(费率) | 0.8% | ||
评 标 价(费率) | 0.8% | ||
质量目标(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 | 同施工工期 | 同施工工期 | 同施工工期 |
投标人资质证书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拟派监理工程师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及证书编号 | 李国学、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业与民用建筑、 42001684 | 门汝军、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 42000274 | 王柳、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 42002209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5年01月20日09时至2015年01月23日09时(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郧阳区柳陂新集镇
联系人: 肖帮宏
电话(传真): 13997802773
2、招标代理机构: 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地 址: 郧阳区城关
联系人: 小 彭
电话(传真): 0719-7223940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郧阳区城关镇城北东路9号,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6楼)
联系人: 龚 军
电话(传真): 0719-7228333
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人民政府
2015 年 01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