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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新城区中水回用(鹤淇电厂)一期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点击:70次 日期:2015-02-24 18:45:54.0
中标简介:鹤壁市新城区中水回用(鹤淇电厂)一期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备案编号:SGZB-2015-005

由 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的 鹤壁市新城区中水回用(鹤淇电厂)一期 工程,按照法定程序,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评标工作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进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评标结果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标段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投标承诺及拟派管理人员情况
1 濮阳祥通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 投标
质量 投标
工期 建造师
   4365082.42 合格 90天 李忠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质检员 材料员
  宋广州 李兆营 谢德宽 崔利珍 赵丽革
  其它有关管理人员
  资料员:尚苗苗  造价员:闫自芳
2 河南省创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建造师
   4239440.59 合格 90天 李郢
  技  术
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质检员 材料员
  刘国歌 陈永安 郭攀磊 刘红霞 周洪阳
  其它有关管理人员
  标准员:涂尚忠  机械员:耿孝永 资料员:乔会鹏 造价员:张智泉
鹤壁市新城区中水回用(鹤淇电厂)一期工程施工招标第二标段、第四标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人仅有一家,评标委员会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第三标段经过初步评审,无合格投标人,故该标段招标失败。
公示期: 2015 年 2月 11 日— 2015 年 2 月 13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392-2299018

招标代理公司:德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2-2262733

201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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