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区消防大队、红河路中队营房及训练场建设、汇川区消防大队长沙路中队、汇川区反 |
点击:80次 日期:2015-02-16 09:54:44.0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汇川区消防大队、红河路中队营房及训练场建设、汇川区消防大队长沙路中队、汇川区反恐、特巡警综合训练中心建设勘察项目 | ||
招 标 人 | 遵义市汇川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贵州泰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年02月12日14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6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地矿局第二工程勘察院 | ||
| 项目负责人 | 裴永炜 | |
| 报 价 | 国家收费标准下浮21% | |
| 总 分 | 90.125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有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遵义市建筑设计院 | ||
| 项目负责人 | 宋山 | |
| 报 价 | 国家收费标准下浮22% | |
| 总 分 | 71.868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有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有色地质遵义勘察院 | ||
| 项目负责人 | 刘武权 | |
| 报 价 | 国家收费标准下浮20% | |
| 总 分 | 65.287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有 | |
公 示 期 | 2015年02月15日 | 至 | 2015年02月 17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