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工业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设计(二次)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
点击:91次 日期:2014-10-20 15:50:41.0 |
(公示期:2014年10 月20日—— 2014年10月22日)
项 目 名 称 | 正阳工业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设计(二次) | ||||||||
招标公告编号 | 049343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鸿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3—79229598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023-79231008 | |||||||
标段(合同包) 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中 标 人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199 | ||||||
工商注册号 | 11000000544336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黔江区发改委 | 联系 电话 | 023-79230718 | ||||||
重庆市黔江区监察局 | 023-79223647 | ||||||||
重庆市黔江区公管办 | 023-79237089 | ||||||||
招标代理机构: 2014年10月17日(单位公章) | 招标人: 2014年10月17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