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5日,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对辉县市博物馆安防建设项目(辉交采2014ZB030号)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缺乏竞争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对该项目作废标处理。
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