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卫辉市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卫交采2019ZB072
三、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用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模式,要求服务内容包含智慧研判分析调度服务、多元化智能溯源、报告服务、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服务等内容。
2、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质量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合格要求。
四、评标日期:2020年05月08日
评标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
定标日期:2020年05月09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3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评标结果及中标信息: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本项目采用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模式,要求服务内容包含智慧研判分析调度服务、多元化智能溯源、报告服务、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服务等内容。 | 河北宙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保定市竞秀区韩村北路街道办事处秀园路222号门脸 | 2180000.00 | 魏灿 | 许欢18339306376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夏莹、李宏飞、李新姣、许利军、王云鹏(采购人代表)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双方代理协议及采购文件的规定以固定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向中标人收取;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和《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卫辉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建设路西段
联系人:王云鹏
联系方式:0373-4472081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3楼东侧
联系人:周鸫
联系方式:17303713320
十三、监督部门: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用代码:114107817708815376)
联系人:张文丹
联系电话:0373-4472010
卫辉市财政局(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1410781005539275F)
联系人:任海霞
联系电话:0373-4470061附件
附件:1、主要中标标的物
2、招标文件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