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刘家场区域南河水库供水工程第1标段 |
点击:207次 日期:2019-08-13 18:44:40.0 |
松滋市刘家场区域南河水库供水工程第1标段
招标编号:HBSZ-201907SL-004001001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概况
松滋市刘家场区域南河水库供水工程第1标段于2019年07月18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19年08月09日在开标室(1)开标,并于2019年08月09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松滋市刘家场区域供水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华夏水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楚峰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5821196.1 |
15950074.52 |
16029998.35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 |
150 |
150 |
15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喻明 |
谢博能 |
肖向荣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00404670 |
鄂142141516802 |
鄂242111115856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15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松滋市刘家场区域供水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共青路54号
联系人:杨光华
电话(传真):0716-6224900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高成大道三巷34号
联系人:黄磊
电话(传真):18086366760
3.行业主管部门:松滋市水利和湖泊局
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共青路54号
联系人:杨光华
电话(传真):0716-6224900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松滋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裴科长
电话(传真):0716-6315335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19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