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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市政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改动项目(一期)设计

点击:794次 日期:2019-04-03 17:40:13.0
                       
工程编号 210201201901314289 工程名称 2019年市政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改动项目(一期)设计
标段编号 G21020120190131428911237883 标段名称 2019年市政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改动项目(一期)设计一标段
建设单位 大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日期 2019年04月04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19年04月06日
项目所在区域 大连市·大连市 建设地点 大连市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中标金额
华润燃气(郑州)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陈灵杰 公用设备专业高级工程师 B01160900407 876600.00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单位名称 华润燃气(郑州)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大连大众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876600.0000 元 886500.0000 元
工程工期 18 天 20 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 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
评审得分 94.77 80.93
招标内容 金虹东路(张前路-牧川路)等相关区域市政燃气管道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以及项目建设过程技术服务等
备注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说明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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