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标信息 > 辽宁 > 沈阳市

和平路等五条道路污水管线配套工程-道路挖掘恢复工程施工

点击:220次 日期:2019-04-02 22:12:20.0
                       
工程编号 210213201903056674 工程名称 和平路等五条道路污水管线配套工程-道路挖掘恢复工程施工
标段编号 G21021320190305667411437940 标段名称 和平路等五条道路污水管线配套工程-道路挖掘恢复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 大连金普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填报单位 大连金普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日期 2019年04月02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19年04月04日
项目所在区域 大连市·金州新区 建设地点 站前街道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中标金额
大连金普新区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董叔君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辽221070807276 4193587.68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大连金普新区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大连鑫拓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德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4193587.6800 元 4245426.9900 元 4279469.6000 元
工程工期 96 天 96 天 96 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
评审得分 0.00 0.00 0.00
招标内容 和平路等五条道路污水管线配套工程-道路挖掘恢复工程施工。
备注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说明
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市政工程公司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大连乾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低于最低价格底限,为无效投标
大连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低于最低价格底限,为无效投标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