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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点击:41次 日期:2019-01-17 00:25:38.0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 2019116-2019118

本招标项目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万元)

工程质量

工期

(日历天)

1

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10221.06

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720

2

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10222.98

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720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经理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郭江波

壹级注册建造师

114060903193

2

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万润贵

壹级注册建造师
114151606088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1

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甲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2

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行业甲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公示期后将不再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治市招标办。

四、联系方式

人: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宋雄兵

    话:1393556686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山西省长治市英雄中路383

人:李淑平

    话:0355-2031510

电子邮件:sanmu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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