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获嘉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获嘉县人民医院中心供氧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招标采购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 项目名称:获嘉县人民医院中心供氧系统项目
2. 项目编号:获财招标采购[2018]58号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8年7月10日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
三、招标信息:
招标日期:2018年8月3日9时00分
招标地点: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二开标室
评 委:娄胜利、刘春鸿、李黎、谢爱青、孙武
四、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杭州鼎岳空分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富阳区富春街道三桥路200号
授权委托人:徐利民 联系电话:18968018000
项目成交金额(元):1550000.00元
招标代理费依据发改委[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的计取,依据发改办[2003]857号文规定,按照委托代理协议协定由中标人支付,中标服务费为人民币成交服务费(元):21050.00元
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五、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获嘉县人民医院 地 址:获嘉县人民医院院内
联系人: 孟林 联系电话:0373-4584414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口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联系人:张明 联系电话:17339091188
六、本次招标结果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结果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响应人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不再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人表示感谢!
获嘉县人民医院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