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大港、汉沽分中心物业管理项目中标公告 |
点击:288次 日期:2017-07-10 21:41:11.0 |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采购现场勘查器材项目(三次)
批准文件编号:KFCJ20160055
采购文件编号:TKG2016B0046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1 |
采购现场勘查器材项目(三次) |
1 |
详见附件 |
15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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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合格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商务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1)投标企业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委托代表投标时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企业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220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4日下午17:30止。
(二)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缴纳到公告中指定的账户。(拒收现金且不能以个人账户进行电汇或转账)
(三)未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供收款收据并加盖财务章(经手人签字、开户行、账号、收款单位)银行汇款单复印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28日 上午8:30
投标地点: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212室
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28日 上午8:30
开标地点: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212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
: |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阿古拉大街创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212室 |
邮政编码 |
: |
028000 |
联系人 |
: |
尚先生、包女士 |
联系电话 |
: |
0475-8628856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 |
账户名称 |
: |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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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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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 |
0609058709201028115 |
2. |
账户名称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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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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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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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 |
地 址 |
: |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 |
邮政编码 |
: |
028000 |
联 系 人 |
: |
张女士 |
联系电话 |
: |
0475-8628192转36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