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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港东新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点击:99次 日期:2017-06-19 01:24:1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阳站货场改造工程已由沈阳铁路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局更新改造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沈阳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沈阳。
2.2项目概况:新铺轨道线路0.414km,线路抬高1.31km,通信光电缆1.41km,信号电缆1.6km,电力线路2.455km,货物仓库243.5㎡,货场道路3220㎡,货物站台面4420㎡,站台墙620m,货场硬化面12350㎡,货物雨篷2622㎡,场地钢筋砼排水沟597m ,给、排水管网0.985km,橡胶道口2处,实体围墙及封闭网158.7m。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工程的施工。
2.4 计划工期:2个月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范围设一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对于不满足以上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允许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主办方)与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潜在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含主办方),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
3.2 要求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既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经验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3本次施工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6日至11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工程建设指挥部持单位介绍信及资质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汇款,汇款需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10时00分至2016年12月8日10 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8日10时30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1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投标总价的2%,上限不超过80万。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铁路建设工程网和沈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铁路局沈阳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00号沈阳铁路办事处西楼B406房间
邮 编:110002
联 系 人:张永
电话(传真):024-62027057
电子邮件:jlth_zy@163.com
开户银行:建行铁路支行
账 号:580-26101689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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