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对台直航配套设施工程-配电房 |
点击:363次 日期:2016-12-05 20:23:17.0 |
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对台直航配套设施工程-配电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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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受舟山市普陀台贸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委托,于 2016年12月 2日在普陀区招投标中心对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对台直航配套设施工程-配电房组织(公开)招标,依据开标程序、招标文件及抽球结果,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自:
2016年 12 月 5 日至 2016 年 12 月 7 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投诉,并同时告知普陀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台贸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587073265 联系人:张斌
代理单位:舟山建银工程造价 联系电话:2793131 联系人:曹浙舟
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区建设局建管科 联系电话:3067378 联系人:丁俊
普陀区审招办督查科 联系电话:3820791 联系人:张海波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台贸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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