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2016年中央特大抗旱补助经费、中央特大抗旱补助经费(应急度汛)、河道堤防整治及重点岁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点击:376次 日期:2016-12-01 21:03:54.0 |
正阳县2016年中央特大抗旱补助经费、中央特大抗旱补助
经费(应急度汛)、河道堤防整治及重点岁修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正阳县2016年中央特大抗旱补助经费、中央特大抗旱补助经费(应急度汛)、河道堤防整治及重点岁修项目开标会议于2016年11月29日9:00时(北京时间)在驻马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正阳县2016年中央特大抗旱补助经费、中央特大抗旱补助经费(应急度汛)、河道堤防整治及重点岁修项目
招标编号:ZMD2016- 390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新乡市豫水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119207.35元
拟任项目经理:王晓春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4145242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4)00964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津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134033.89元
拟任项目经理:薛勤香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4145810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4)00470
第三中标候选人:原阳县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136873.65元
拟任项目经理:牛贺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5158311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4)00567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正阳县水务局联系电话:0396-8937816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正阳县水利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396-8937903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393956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