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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项目(兴建一批二次)

点击:71次 日期:2016-12-01 21:02:09.0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邓州市裴营乡辛家小学的委托,就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项目
二、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6年11月10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6年11月29日
   评标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社会专家:王兴亚   王振莲 王萌  宋波 李想
     评标业主专家:项目学校校长及委托人
四、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侯选人:河南豪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造师:王志刚     投标报价:199400元
第二中标侯选人:河南博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造师:陈先锋     投标报价:199700元
第三中标侯选人:河南吉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造师:张强    投标报价:199900元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1日---12月5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人:项目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薛先生
电    话:13938985308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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