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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工商局办公设备及配件项目询价结果公示

点击:143次 日期:2016-12-01 20:53:12.0

确山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结余

资金项目、2016年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MD2016—4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确山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项目、2016年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已经河南省水利厅、财政厅以“豫水农[2014]48号”、确山县水利局“确水〔20169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确山县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确山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项目涉及双河镇余庄、杨店、施庄、蔡楼、韩楼、马坡6个行政村及五三农场耕地。2016年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涉及任店、石滚河、双河、新安店等乡镇。

    2.2项目概况:确山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项目工程内容为水源工程建设;输变电设备采购安装及变压器房建设;PVC-U输水管道的采购及安装;水泵采购及安装等。2016年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工程内容为清淤整修大塘9座。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确山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项目划分3标段,2016年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具体划分如下:

施工一标段:新打机井17眼,配套水泵17台,地埋管道5610米,坑塘清淤2座。

施工二标段:建变压器房11座,采购及安装变压器、IC智能系统11台套,埋设地埋电缆41230米。

施工三标段:建变压器房11座,采购及安装变压器、IC智能系统11台套,埋设地埋电缆41230米。

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标段:清淤整修大塘9座。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工期10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一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有凿井二级(或者乙级)以上(含二级或者乙级)资质;(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5)拟派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7)投标企业及主要执()业人员(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前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委托代理人须是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中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以上信息以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公开信息为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络打印页)。

    3.2施工二、三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5)拟派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力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5)拟派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7)投标企业及主要执()业人员(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前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委托代理人须是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中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以上信息以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公开信息为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络打印页)。

    3.4本次招标项目每个投标企业报一个标段。

3.5投标企业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6投标企业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负债,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7企业201311日以来完成过至少1个类似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报名期间查询有效,查询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020 日至201610  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驻马店市文明路北段1388号)报名。

报名联系人:索先生   联系电话:0396-3330359

    4.2报名需携带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本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等原件。

    注:留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本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600/标段,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6、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勘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8、异议和投诉

按照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中异议和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豫水建[2015]10号)的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不接受异议或不按规定时间对异议进行答复的,或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监督部门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水行政监督部门:确山县水利局

      话:0396-6222837

    招标人:确山县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房女士         电 话:0396-2782039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索先生         电 话:0396-3330359

 

主管部门备案意见:已备案(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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