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码头至白沙外堤连接线工程 |
点击:64次 日期:2016-12-01 20:12:55.0 |
东营市河口区孤河水库水源地隔离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
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东河政采2016-297号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城乡集中供水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河聚路18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
工程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孤河水库水源地隔离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及监理
项目编号:东河政采2016-297号
工程规模:本工程已经东河发改立项【2016】75号文批准建设。新建玻璃钢围栏11.2千米,砌砖围墙70米,新建钢大门1个;截渗沟开挖、清淤15.51千米,衬砌河王渠边坡240米;新建沥青道路1.45千米,维修沥青道路1.3千米,新修碎石路2.75千米;建设交通桥2座、节制闸2座。施工计划投资1028.93万元,监理计划投资32.1万元。年度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工程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全部施工阶段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为三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施工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1、第一标段:新建水库进水闸西至正北水库截渗沟排水闸段玻璃钢围栏基础及安装玻璃钢围栏5030延米,修复水库西坝坡两处,新建砖围墙64米,新建6米宽大门1处,新建水库西北角截渗沟节制闸1座,预制及埋设界桩24根;水库西侧原截渗沟清淤3900米,土方42100立方米,新开挖截渗沟1237米,土方35867.2立方米;投资293.36万元 。
2、第二标段:新建水库进水闸东至正北水库截渗沟排水闸段玻璃钢围栏基础及安装玻璃钢围栏5800延米,新建水库正北截渗沟节制闸1座,新建Φ1500管涵1座,原截渗沟清淤4985米,土方42170万立方米,新开挖截渗沟5708米,土方109592.8立方米;投资342.63万元 。
3、第三标段:维修河王渠以北沥青砼道路1300m,新建水库进水闸至利六路沥青砼道路1405.35m,新建庙二村石灰土碎石路2731.35米,新建进水闸桥1座,拆除重建羊栏河生产桥1座,进水闸处河王渠衬砌420米,投资约392.94万元。
本项目施工为三个标段,投标人只能投报其中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工程地点:东营市河口区六合街道。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与本工程施工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投标企业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投标人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类似工程建设业绩。
参与本工程监理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进行现场报名。
1、工程施工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印刷二维码标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本企业的网上打印页、拟投标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专业)及省级(含)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企业所报建造师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自2016年1月份(含)以来连续交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工程监理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企业所报项目总监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自2016年1月份(含)以来连续交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报名截止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持书面申请函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说明:投标企业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贰佰元整(¥2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黄河口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
联 系 人:祁先生
电 话:0546-8338187 18860638311
八、监督单位及电话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水利局、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电话:0546-366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