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亭镇东马地块一期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亭镇东马地块一期土方工程,建设单位为漳州市石亭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938254元,建筑面积43906.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石亭镇东马地块一期土方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本项目招标最高控制价 ¥863193.68 元,(K=8%)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完成延期注册手续,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应为本单位职工。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入闽施工企业须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有意者于2016年 10 月 21 日至2016年 10 月 25 日(含节假日),上午 9 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419号3楼,区交通局对面)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应妥善保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以补开收据。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年10 月 27 日北京时间 16时 00 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以款项到达时间为准,现金不予受理),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
注意:以私人转账或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密封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公司名称应与报名投标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
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 户 名:漳州市石亭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账 号:9080213010010000047821
开 户 行:漳州农商银行石亭支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0 月 28 日上午 10 时 00 ,提交地点为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419号7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
(备注:中标后,中标人在施工期间,若挖到石头等,均按土方价格计算,工程款不按工程量的增加而做任何调整。)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市石亭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人:洪先生 电 话: 13960081858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庄 ;电 话: 0596-2039099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419号3楼(区交通局对面)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419号7楼
招标人: 漳州市石亭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