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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楼下镇泥堡学校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中标公示

点击:132次 日期:2016-12-01 19:44:31.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友明招字【201604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岗社区提升改造建设工程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政府列西街道办事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梅列区列西龙岗社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共计1层,社区层高4.5m,活动中心层高4.3m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原室内部分门、砖墙、楼地面、天棚拆除,室内做12mm钢化玻璃隔断,室内墙面重新刷乳胶漆,卫生间墙面做陶瓷面砖,社区楼地面铺玻化砖,天棚做铝塑板吊顶、集成吊顶、外墙面做铝塑板装饰墙,室外羽毛球场做塑胶地面,室外做停车棚、文化墙、指示牌、条石长凳、景观圆椅、宣传栏、部分地面做嵌草砖及火烧面地面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883854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资料验收规范》(GB5021)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不低于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6.  其他资格要求: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四厅《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20159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查机关查询有行贿几率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于投标时间截止前需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10.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11.  本项目不允许2015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参加。具体参见闽建建[2014]42号和闽建办建[2016]10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1021日至2016 10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500 17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大厦3楼)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提前3天预订。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开标时间截止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入并到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编号)龙岗社区提升改造建设工程,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2)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5]32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 110309 30分,提交地点为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地址:三明市龙泉大厦三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参加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若法定代表到场需提供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到场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全过程,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购取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单据原件;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代理机构签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政府列西街道办事处    

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列西街道枇杷巷3,邮编:  365000  

电话:  13906081368  ,联系人:  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三明分公司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丁香新村87201  ,邮编:  365000  

电话:  0598-8278858    ,联系人:  小陈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退保证金联系电话:0598-8953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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