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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2016年种桑养蚕扶贫项目(桑苗)(二次招标)

点击:68次 日期:2016-12-01 19:37:36.0
   

1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69575S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树市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已由榆政函【20163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榆树市国土项目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规模:本次招标划分为4个标段。

标段名称

标段范围

监理费用预算(万元)

备注

第一标段

施工标段1-12标段

76.80

 

第二标段

施工标段13-23标段

72.52

 

第三标段

施工标段24-32标段

68.19

 

第四标段

施工标段33-43标段

72.50

 

2.2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3 监理内容: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包含材料)。

2.4 工程建设地点:榆树市。

2.5 计划监理服务期:201761之前全部完工。

2.6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须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有备案方可报名。近三年监理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 每标段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持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均需持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证书。以上5人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时需提供当地社保局出示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社保证明在相关网站能查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工程投标报名时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这两款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9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0企业出具无行贿犯罪证明,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并加盖公章(鲜章)方为有效。

注:本次监理招标共划分为4个标段,每家投标单位只能针对其中的1个标段进行报名并投标,不允许兼投。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61019日至 2016102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报名(资格后审),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号英湖商务港144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套,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套);

4)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套);

5)项目总监的监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

6)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监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

7)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证明(复印件1套);

8)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并加盖公章(鲜章)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套)。

注:上述所有复印件应复印清晰易于辨认,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不含图纸),售出不退。(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评标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综合评估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榆树市国土项目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万俊千

联系电话:0431-83631625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号英湖商务港144

本项目联系人:杜仲秋、韩亚男

本项目联系电话: 0431-8930215589302188

电子邮箱:ZZJL89302155@126.COM

 

监督部门: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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