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133160055-002 |
工程名称 |
石家庄市2016年市级美丽乡村(赵县)建设项目及赵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监理 |
建设单位 |
赵县兆融投资有限公司 |
工程地点 |
赵县,共涉及4个村(分别为:谢庄乡-郜家庄、安家庄、大郝庄及范庄镇-南庄)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监理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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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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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元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文件发售地点 |
河北省石家庄市师范街长丰路4号办公楼210房间 |
联系人 |
边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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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311-80984398、15383233171、15803116564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6-10-18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6-10-24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10-18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10-24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6-10-18至201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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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河北省石家庄市师范街长丰路4号办公楼210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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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石家庄市2016年市级美丽乡村(赵县)建设项目及赵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谢庄乡-郜家庄、安家庄、大郝庄及范庄镇-南庄)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家庄市2016年市级美丽乡村(赵县)建设项目及赵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由赵县发展改革局以赵发改招标核【2016】17号1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赵县兆融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2016年市级美丽乡村(赵县)建设项目及赵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谢庄乡-郜家庄、安家庄、大郝庄及范庄镇-南庄)
2.2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2016年市级美丽乡村(赵县)建设项目及赵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道路硬化、亮化、村庄绿化、环境整治、民居及危房改造、垃圾设施建设、污水系统建设、村民广场建设、村民中心建设、幸福互助院和生态旅游项目建设等。
2.3招标内容: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谢庄乡-郜家庄、安家庄、大郝庄及范庄镇-南庄)
2.4招标编号:ZCZB-2016-777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美丽乡村规划设计标准,施工质量合格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赵县,共涉及4个村(分别为:谢庄乡-郜家庄、安家庄、大郝庄及范庄镇-南庄)。招标范围为上述村庄美丽乡村项目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8标段划分:一标段:谢庄乡-郜家庄;二标段:谢庄乡-安家庄;三标段:谢庄乡-大郝庄;四标段:范庄镇-南庄。
2.9预计投资规模:一标段:谢庄乡-郜家庄605.15万元;二标段:谢庄乡-安家庄587.1万元;三标段:谢庄乡-大郝庄475万元;四标段:范庄镇-南庄710.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经理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3同一标段内,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2.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办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不同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8日08:00:00至2016年10月24日18: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赵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xggzy.com)网上报名栏目报名并下载相关技术文件,同时打印报名回执。投标人在2016年11月3日14:00整(北京时间)前凭网上打印的报名回执递交技术建议等文件。递交技术建议时,经核实与网上报名系统内记录信息不符或未提交报名回执的,文件将被拒收。根据各投标人递交的技术建议,经建设单位评审后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并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向按时提交合格的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
因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形式,各投标人报名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为加密状态,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赵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xggzy.com)交易公告栏进行发布,各投标人报名后请随时关注该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以上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完成报名后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师范街长丰路4号办公楼210房间领取纸质规划等文件,收取打印成本费。
4.4根据各投标人递交的技术建议,经评审后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并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向按时提交合格的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赵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赵县兆融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赵县县城
联系人:张涛(谢庄乡)李伟(范庄镇)
电 话:0311-84871615、0311-848991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丰路4号
联系人:边际
电话:0311-80984398、15383233171、158031165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