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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CG-G2016176号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半自动生化分析仪”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点击:72次 日期:2016-11-28 22:14:07.0

1. 招标条件
玉林市三龙水库可行性研究及专题报告编制(项目编号:YLZC2016-G5-1500)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玉林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了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6]197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玉林市三龙水库为小(Ⅰ)型水库,规划正常水位66.5m,总库容650万m?,具有灌溉、美化城市水景观、实现中水回用等功能,其水利设施的建设主要由坝首三龙水闸水利枢纽、库区防洪堤、库区河道护岸、排涝泵站等组成。项目工程总投资约1.59亿元。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拟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大纲、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环境影响报告、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取水许可申请、水资源论证报告、项目防洪评价报告、跨河建筑物行洪影响评价报告、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文物古迹保护方案、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报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等)
2.3工作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 60日内完成。
2.4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水利部颁布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协助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工程咨询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3星级或以上水平评价等级、水资源论证丙级或以上资质,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3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报表中净利润不得出现亏损(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或批复时间为准)有承担过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业绩,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需附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投入本工程的勘察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各专业负责人的专业必须是与所学专业或职称证书所填专业相一致或相近,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其他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必须有效(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总工)、项目负责人(设总)、专业负责人(专总)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连续3个月(2016年7、8、9月或8、9、10月)的参保缴费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4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 时至 16:30 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3)联系方式:彭工,联系电话:0771-5678542 。
(4)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打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打印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打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起至发售扫标文件截止日内的或携带资料不全或不满足要求的,将拒绝购买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发售单位或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7)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递交,以转账方式递交的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账户,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银行保函。投标文件附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或银行保函复印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及其他事项
6.1.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6年11月17日17: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2. 其他事项
6.2.1 《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项目负责人(设总)(持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工程项目负责人(设总)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2 招标人约定:2015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投标。
6.3踏勘现场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6年11月22日10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林市水利局
地 址:玉林市玉东大道双拥路人防大厦
邮 编: 537000
联系人:宋 工
电 话: 0775-282355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7楼H-2座
邮 编:530012
联系人:韦成晓、黄丽杰
电 话:0771-2618199、2618118
传 真:0771-2808596
E-mail:397237426@qq.com
监督部门:
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招标人:玉林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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