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申报的预选承包商联合体中牵头单位如为本市企业,评审时该投标联合体视同本市企业。
二、2016年10月22日上午7:30已申报企业凭报名申请表回执入场(由上饶市广信大厦B栋北大门进入)。对每个申报企业入场人员人数规定:联合体的不超过4人,非联合体的不超过3人(进场人员为:委托人、建造师、设计负责人需验身份证入场,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场。如果委托人是已申报企业提供业绩中的建造师、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进场人员相应减少1人)。特别提示,已报名企业递交预审材料截止时间为9:00,请大家务必遵守,否则拒收资料。
三、2016年10月22日评审时所有企业必须提供评审资料原件,如无法按《关于受理上饶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工程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公告》、《上饶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工程总承包预选承包商评分细则及相关要求》等要求提供原件及相关材料的,报名企业必须在涉及的复印件上加盖报名企业印章,同时加盖押证单位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部门公章。以上复印件及证明应密封加盖企业公章,密封袋表面注明建造师姓名、身份证号、注册证号)。
四、2016年10月22日评审时,出场的委托人、建造师、设计负责人应提供的业绩必须与注册人员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计分。
五、场地安排:申报壹类名录—3号开标室,申报贰类名录—6号开标室,申报叁类名录—4号开标室。
六、设计单位提交设计工作业绩时,以单项工程设计合同收取设计费700万元及以上的计15分;700万元以下的按“700万元计15分”的比例评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四舍五入),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发票存根三项材料中的任意两项及以上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授信总额和企业纳税总额计分,统一保留小数点后1位,四舍五入。
八、再次申明,提供虚假材料企业将按照法律、法规由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上饶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工程总承包
预选承包商名录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