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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市克兰河综合治理项目--克兰河河道整治工程(桦林公园-林场路)

点击:292次 日期:2016-11-26 23:19:18.0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体育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JZ施招漳字【2016】00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体育馆工程已由漳蓝管经【2016】9号和15号、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653.645平方米,主体建筑高度为10.25米,建设两层,一层为主席台、体育器材室及消控室等,夹层为观众席位。该工程预算造价约640万元),预算价:人民币¥6383200.00元(含暂列金:¥3200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有关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6383200.00元(含暂列金:¥320000.00元)。(本项目预算审核未定稿,招标控制价暂按预算价,待预算审核出稿后,将另行公布预算审核价及招标控制价,请投标人关注各相关网站的答疑通知。)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25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如投标人已根据2015年3月1日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 ”已换证或申请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则投标人资质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福建省内企业注册建造师的,临时建造师证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闽建筑函[2013]82、闽建筑函[2013]75、闽建筑[2013]41文规定,已完成延期注册手续),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根据闽建筑[2015]23号文的规定,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合格分值设置为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 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
3.7.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8. 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9.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 其他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12.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9日8时00分至2016年10月23日17时30分通过  http://www.zzgcjy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10.00%—11.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1月8日12: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简写:蓝田第二实小体育馆工程);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州蓝田支行
账    号:4117 6471 3415 
方式二:根据漳行政【2012】19号及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1月9日8时30分前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1月9日8时30分。(提前半小时开始签到)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3. 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4.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www.zzbidding.com)、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702室,邮编:363000 ;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2108367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钟法路鑫荣花苑B2-1008号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江
电话:0596-2091908  传真:0596-2091909;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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