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标信息 > 新疆 > 阿勒泰地区

福海县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三标段

点击:289次 日期:2016-11-26 23:19:18.0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西干道东侧梧桥自然村池塘清淤及步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西干道东侧梧桥自然村池塘清淤及步道工程已由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以漳蓝管经[2016]1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西干道东侧梧桥自然村池塘清淤及步道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漳州蓝田开发区梧桥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步道175.62米;新建一个池塘,池深2米;对已建池塘进行清淤拓宽,已建池塘清淤至现状水面下1.99米;新建挡土墙212米;经审定的工程预算价为1688307.91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工程内容为步道工程、挡土墙工程、管道工程、涵洞工程、池塘新建及清淤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等)
2.5.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688307.91元(含暂列金15万元)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7.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 设计单位:  漳州市平原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7.2.咨询单位: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7.3.监理单位:  待定  
2.8.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非福建省内建筑业企业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规定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运行暂行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2]222号)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10 19800分至2016 10 231730分通过  http://www.zzgcjy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V5.0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纸质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资料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纸质的招标文件、工程造价资料、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4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范围10%-11.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1191200分(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入以下招标人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州蓝田支行           
全    称: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账    号:4117  6471  3415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有效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使用年度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有效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6年11月10日8: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或光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工程项目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邮  编:363000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96-210836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路江滨花园沿江5幢417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668059
传真:0596—2861737
联系人:小章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8日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