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要求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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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本(建筑工程专业) 6、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 7、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本(建筑工程专业);(6)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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