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第一初级中学2016年校园维修工程谈判结果公告 |
点击:31次 日期:2016-11-25 21:16:41.0 |
呼和浩特市亿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新营子镇公寓楼装修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托财购准字(2016)45号
采购文件编号:YFZC-201610-034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1 |
托克托县新营子镇人民政府新营子镇公寓楼装修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689392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责任事故;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均可报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必须提供由托克托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5:0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呼和浩特市亿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托克托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07日 上午10:00
投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38号灵奕集团5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07日 上午10:00
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38号灵奕集团5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
: |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38号灵奕集团501室 |
邮政编码 |
: |
010010 |
联系人 |
: |
刘磊 |
联系电话 |
: |
0471-2831033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 |
账户名称 |
: |
呼和浩特市亿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 户 行 |
: |
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营业部新城西街支行 |
|
账 号 |
: |
15001706632052508875-0002 |
2. |
账户名称 |
: |
|
|
开 户 行 |
: |
|
|
账 号 |
: |
|
|
采购单位名称:托克托县新营子镇人民政府 |
地 址 |
: |
托克托县 |
邮政编码 |
: |
010200 |
联 系 人 |
: |
刘永锋 |
联系电话 |
: |
0471-8615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