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汴东产业集聚区张庄社区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汴东产业集聚区张庄社区道路工程,招标人为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民族宗教局,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汴东产业集聚区张庄社区道路工程
2.2招标编号:开财预指{2013}409号
2.3投资金额:约20万元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的工程施工
2.6工期要求:30 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如下:
第一标段: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汴东产业集聚区张庄社区道路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市政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以上资格。
3.4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请于2016年 10 月 18日至2016年 10 月 24 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时间,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服务大厅5015室18号窗口(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
4.2 报名时须携带: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3)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5)资质等级证书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 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和继续教育证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9)另携带一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资料一套
注: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加盖红章的复印件二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 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原件;其他资料需提供原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500元/本,图纸另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民族宗教局
联 系人:巴先生
电 话:17603789860
招标代理:河南呈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人:张女士
电 话:13938644103
2016年 10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