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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大田镇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点击:62次 日期:2016-11-25 19:42:5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虎山督学中心、培智学校委托,就江山市虎山督学中心、培智学校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JSS2016D128Q

项目名称:山市虎山督学中心、培智学校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序号

评估项目

数量(套)

参数

价格(万元)

完成期限

标段1

虎山督学中心床、躺椅等办公设备

1

见附件

1.36

按合同执行

标段2

培智学校办公用品

1

见附件

1.456

按合同执行

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可以参加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每个标段的投标文件需独立封装,分别评标。

详细技术要求见附件。

附件中有▲处为实质性条款,响应方未作实质性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二、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

3.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本项目无需报名,询价文件由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或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sztb.org)免费下载。

四、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10 219:00时,带询价单前往中心询价

1. 开标地点: 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开标时间:2016 10219:00

五、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400元整。凡有意参加采购者,从企业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并务必于 201610 191700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银行交款凭证、交款方账户详细信息、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并标注本项目名称,经办人手机全号),到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二楼保证金室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信息,或务必在前述登记确认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资料的电子件(照片)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jssjgb@163.com,用于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登记资料的,相关纸质资料(原件)也应于开标前交保证金室存档。

温馨提醒:逾期提交资料的,资料错误或不全的将不予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汇入专户的款项未经登记确认将不作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建议使用电汇或网银转账,不接受汇票、本票、转帐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江山市支行,账号:3922 6287 8463。咨询电话:0570-496211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6 10 19235959,其他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六、 其他事项

1.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2. 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夏科长;电话:0570-4033197)。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标段1虎山督学中心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671868

采购人标段2培智学校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68252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0-4031937

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

 

附件:采购文件

 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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