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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长风小学校平场土石方工程(一期)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点击:267次 日期:2016-11-25 17:59:28.0
S201线K214+893~K216+300边坡灾害防治工程
(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GT长乐20160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01线K214+893~K216+300边坡灾害防治工程已由福州市公路局文件榕路工【2016】2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公路局长乐分局,建设资金来自福州市公路局养护工程计划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州市公路局长乐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
2.2 工程建设规模:S201线K214+893~K216+300边坡灾害防治工程。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本工程控制价为:541161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S201线K214+893~K216+300边坡灾害防治工程,清除坡面浮石及易松动,不稳定的岩体及碎裂块石,用SNS柔性固坡网对坡面进行防护,坡脚种植爬山虎。工程主要数量为:SNS柔性防护网5366㎡,标志牌32面。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2016年12月20日前完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专业承包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投标人未被评定为最新福建省交通厅现行普通公路项目信用考核C、D级施工企业的。
3.7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交建[2007]89号和榕交建[2008] 84号文件规定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情形。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017日至201610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以无记名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含相关招标资料)。
4.2  招标文件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等)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方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11409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截止时间止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申请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福州市公路局长乐分局    ;
账    号:  1402070109014405556   ;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长乐支行      ;
保证金提交备注:FZGT长乐2016028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未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公路局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glj/)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公路局长乐分局
地  址:福建省长乐市三峰西路389号
电  话:0591-28818376
联系人:饶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350001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杜园路20号海西佰悦城17号楼8层
电话(传真):0591-83320580
联系人: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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