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0624-16130829)
1.招标说明
根据泉港区人民政府第69次区长办公室会议纪要的精神,泉港区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泉港区坝头溪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并原则同意泉港区坝头溪流域综合整治PPP项目的实施方案。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泉州市泉港区农林水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及招标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泉港区坝头溪流域综合整治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2 项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
2.3 项目类型:新建项目。
2.4 所处阶段:已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
2.5 开工和计划完成时间:2017年1月正式开工建设,预计2019年12月完成项目建设。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要求各项目在限定工期内通过竣工/完工验收。实施机构有权根据项目建设中的实际情况,对建设开工实际时间进行调整,项目公司须无条件接受,实施机构不承担因此导致的违约责任。
2.6 项目概况:
(1)泉港坝头溪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
泉港坝头溪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工程范围包括三部分,一是坝头溪干流段,二是坝头溪支流凤山溪,三是坝头溪支流古县溪,三部分河道总长15.1km。坝头溪干流段起于凤山溪汇入口止于拦海闸,全长6.3km,两侧以现状堤岸为界;凤山溪起于凤翔田野公园止于汇入坝头溪河口,包括其两条支流,全长4.1km,两侧以设计河岸线为界;古县溪起于丰收水库止于汇入坝头溪河口,全长4.7km,两侧以现状堤岸为界。
根据《福建省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指南(试行)》的要求,本工程建设内容围绕划定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河水改善、河床改良、河滩恢复和河岸修复等五个方面展开。
建设内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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