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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沿河水源地水生态养护、水草打捞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标书编号徐采招G(2016)A135]

点击:53次 日期:2016-11-25 17:49:14.0
报建编号:1213509120160047
招标备案号:12282016103011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滨海监理[2016]10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部新城北起步区天津港泰成置业沁芳苑二期工程项目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津滨商管许可[2016]6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港泰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3699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港泰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沁芳苑二期项目,占地面积13888.1平方米,共建设低层住宅6栋、高层住宅4栋、商业用房1栋,地上建筑面积36462平方米。建设地下停车库面积为9700平方米,满足小区停车位配比要求。基坑最深处<4.9米。项目总投资3699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港散货物流中心区域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沁芳苑二期项目,占地面积13888.1平方米,共建设低层住宅6栋、高层住宅4栋、商业用房1栋,地 上建筑面积36462平方米。建设地下停车库面积为9700平方米,满足小区停车位配比要求。基坑最深处<4.9米。
2.4
工期要求:2016年12月15日 至 2019年06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本工程需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一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 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及建设监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并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6、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10 月 17 日 至 2016 年 10 月 21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0月24日2016年10月2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另行通知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另行通知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另行通知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港泰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袁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塘沽商贸北路481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何瑞 电话:25703039
传  真:25703039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燕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加工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402
邮政编码:300451 联系人:赵兴斌、刘梦伶 电话:13902191941/13821878574
传  真:65725683
日期:2016 10 17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滨海新区建交局建筑管理处、滨海新区审批局配套服务平台受理负责人:侯建龙、王春杏
电话:0226530522902266897995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营口道734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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