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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民政局长治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中标公告

点击:227次 日期:2016-11-23 22:27:40.0
一、采购项目名称:济宁化工园区设计前咨询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JXCGWT(2016)-CS-0078
    采购计划编号:JXZFCG-2016-1689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工程名称
本包预算金额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济宁化工园区设计前咨询服务采购
300000.00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包含:石油化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燃气生产及供应业、炼焦业),并有类似业绩;
4、如果竞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谈判文件获得方法:
1) 凡在金乡县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供应商或已办理CA电子密钥供应商均可以登录用户名、密码获取招标文件。
2)凡未在金乡县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办公指南”中的“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办理完成后经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电话审核通过。
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供应商自愿原则,注册咨询电话:0537-8773219。
七、响应文件的时间
所有投标单位应于2016年10月21日17:30:(北京时间)之前登录金乡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响应项目。
具体操作:登录“金乡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选择“响应项目”功能响应项目。
八、响应项目及获取CA电子密钥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17日起截止到2016年10月21日,时间: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金乡县文峰路东段,九星花园大门西侧三楼)。
九、上传投标文件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10月27日09:00 (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金乡县政府采购网站。
具体操作:登录“金乡政府采购网”并插入CA电子密钥,用“投标报价—>增加报价方案”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27日08:30-09:00 (北京时间),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金乡县文峰路东段,九星花园大门西侧三楼)。
十一、供应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2016年10月27日09:00 (北京时间)以后
解密地点:携带CA电子密钥在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解密报价文件电子文档。
(解密时间截止时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仍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27日09:00 (北京时间)
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县文峰路东段,九星花园大门西侧三楼)
十三、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网上供应商操作指南”见金乡政府采购网(http://jinxiang.jnzfcg.gov.cn/index.action—>通用表格)
十四、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济宁市化学工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金乡县县城北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8853708956
2.采购代理机构:济宁金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乡县城区荷香东路路北临湖丽舍(奎星湖花园B)15号楼一单元54室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537-8702121
3.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金乡县文峰路东段,九星花园大门西侧三楼
 联系人:周科长             联系电话:0537-8773219
十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必须完成所有的相关工作,提供所有工作期间所需的设备等附材,要求达到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总报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
本项目为全费用报价,投标所用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对现场进行考察。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磋商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3、本磋商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最基本的技术要求,供应商在进行安全评价时,除须满足本谈判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与该评价项目有关的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
4、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如对采购内容的服务予以增加和减少,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按成交单价相应调整总价。
5、本项目为政府竞争性磋商采购,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费收取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9、供应商凡对本次磋商提出的询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所有答复内容均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
十六、同时发布公告的媒体: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金乡政府采购网(www. jinxiang.jnzfcg.gov.cn);济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218.59.158.81/index.action);金乡县招标采购信息网(www.jxztb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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